广西宁明县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气污染防控
宁明县在2021年面对连续的轻度污染天气,及时启动污染天气防控工作预案,通过组织多支以党员为主的防控大气污染工作队,迅速控制住了污染天数的不良影响。从2021年3月份到现在,没有再发生污染天气现象,PM2.5浓度从2月份的6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了12月的29微克/立方米,优于自治区和崇左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水污染防治
宁明县地表水明江河国控断面水质和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三类或优于三类水标准,达标率100%。
2023年,全县投资3.8亿元建设12个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5公里,进一步巩固饮水安全,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
宁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管控良好,没有发生污染现象。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2件信访问题,已经完成信访诉求问题整改30件,整改完成率达到既定目标要求。
环境执法与管理体系
宁明县强化乡镇“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细化工作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023年,全县共查处秸杆焚烧案件140起,处罚金额8.46万元;强化蔗糖企业包干循环处理甘蔗叶,焚烧发电蔗叶8.5万吨;重点对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进行综合治理,各企业大气排放通过第三方的监测评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
宁明县法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综上所述,广西宁明县的环保工作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水质量和土壤质量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注重环境执法和管理体系的完善,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的推进。总体来说,宁明县的环保工作表现较好,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