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在历史上存在一些管理问题。例如,原局长欧阳杰和副局长彭广华因滥用职权、违规批准广宁县联和长汇金属制品厂从事电镀和金属加工项目而受到处分,该厂长期违规排放导致严重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并造成经济损失。尽管如此,广宁县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进展,推进了各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实施,生态环境相关指标大部分完成情况较好。
广宁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环保法律法规。
2. 负责辖区内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 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进行污染减排。
4. 监督管理环境污染。
5. 对重大经济和重大政策、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 征收和管理排污费。
7. 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和民用辐射环境安全。
8. 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 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科技工作。
10. 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综上所述,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在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方面承担重要职责,但同时也存在管理不善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建议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保执法水平,确保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