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环保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态环境质量:
福州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五,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流域和小流域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V类及以下水质。
污染防治:
福州市在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2023年,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四,优良率98.1%。同时,福州市在2022年淘汰改燃各类燃煤、燃生物质、燃油锅炉142台,完成76家企业VOCS治理,超额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年度污染物减排目标。
生态保护:
福州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36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和54个小流域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首次达到100%。此外,福州市还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
公众满意度:
福州市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持续提高。2021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2.32%,较2016年提升了21个百分点。
环境管理: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划定成果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综上所述,福州市在环保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未来,福州市应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