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在环保方面进行了多项检查和督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环保督查情况: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督查期间,现场检查大气污染源4389处,发现2977处环境问题污染源,占总数的67.8%。
截至3月26日,共发现各类问题4003个,其中包括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未履行环保手续、VOC治理问题等。
芜湖、阜阳、合肥三市问题占比较高,分别为83.8%、79.9%、79.4%。
对环境违法问题严重的城市,将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并可能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2020年生态环保专项督察
对首批4个城市(合肥、亳州、芜湖、安庆)进行督察,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335家单位被责令整改,45家单位被立案处罚,9件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被立案侦查。
督察组聚焦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专项攻坚行动、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落实情况。
安庆市太湖县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运行,存在严重的环境风险。
亳州市谯城区颜集镇一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颜集镇人民政府未有效监管。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某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期间,共发现53个问题,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整改41个,剩余1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360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59件。
综上所述,安徽省在环保方面采取了严格的督查措施,发现并整改了大量环境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仍有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建议继续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