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多个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
空气质量
2018年,菏泽市的空气优良天数达到191天,同比增加24天,增加天数列全省各市第1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8.3%,改善幅度列全省各市第1位。
SO2平均浓度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36.4%,改善幅度列全省各市第三位。
PM10、NO2、CO等各项指标均完成了改善目标。
水治理
菏泽市三条河流出境断面中,一条完成,两条优于国家、省对菏泽市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
2018年7月26日,菏泽市作为欠发达城市治水典型被生态环境部表扬。
政策与管理
菏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研、督导环保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开展了3次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和1次菏泽环保世纪行活动。
全市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
“散乱污”企业整治
菏泽市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分批次开展“回头看”和后督查。
综上所述,2018年菏泽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和水质量均明显改善,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