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认可。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2018年,磐安县的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总得分为89.92分,创历史新高,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5,比2017年上升12位。
空气质量
2018年,磐安县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每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13.8%,为历年最好。空气优良率98.1%,比2017年上升0.3%。
水质
全县6个县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29个乡镇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要求,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
环境整治
磐安县持续推进城乡面源餐饮油烟、秸秆焚烧、采制砂场等领域烟尘扬尘整治,完成城区72家餐饮油烟直排企业整治,关停低散乱企业41家,整治提升143家,完成VOC排放企业治理11家。
生态荣誉
磐安县是全国首批生态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磐安县还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全国只有14个县市区获得的荣誉。
绿色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
磐安县高度重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持续扩大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供给,在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生态农业、民宿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磐安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走出一条“绿色共富”路。
环境应急与保护
磐安县通过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强化装备与人员能力提升、开展多级应急联动,全面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综上所述,磐安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表现出色,不仅生态环境质量高,而且公众满意度好,获得了多项荣誉和认可。未来,磐安县应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