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给予多少扣除

关于节能环保的扣除政策如下: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设备的税前扣除: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增值税免税、退税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措施,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议企业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选择合适的节能环保设备和项目,以最大化税收优惠效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