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沧州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以下是一些关键指标和措施的概述:
空气质量
2021年,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7天,占比达73.2%,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同比减少2天。
2023年,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5,优良天数达227天,比率为62.19%;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
2021年,沧州市地表水水质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为优良;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
2023年,全市1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再次实现全面“消Ⅴ”,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较2022年提高5.6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
声环境质量
2021年,沧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噪声质量等级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均值为62.5分贝,比2020年降低了1.5分贝,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2023年,沧州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分贝,夜间为53.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夜间为44.5分贝,评价结果为较好。
监管执法
2021年,沧州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4件,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治理措施
沧州市坚定不移抓生态、治污染,向绿色低碳要综合效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加强臭氧、氮氧化物协同控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分类推进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狠抓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湾长制,加强重点河流、近岸海域、水系治理。
综上所述,沧州市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以及监管执法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改善。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加强污染治理、推进环保绩效创A、严格环境执法等,以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