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环保罚款的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可以处以 二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如下:
一般情况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定违法行为
工业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的,拒不执行停止油罐车卸油作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依法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
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罚款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而拒不执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15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
环评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的处罚,对建设单位处50万-200万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20万的罚款。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