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环保处罚金额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金额的总结: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
罚款200元,并记3分。
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罚款20元以上200元。
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者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污染控制装置
罚款5000元。
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未按规定公布排放检验信息
罚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
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以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或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对机动车所有人罚款5000元,对机动车维修单位每辆机动车罚款5000元。
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未如实登记信息
每台罚款5000元。
重型柴油车尾气超标
罚款5000元以下。
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本市执行的排放标准
罚款200元。
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
罚款200元以上1000元。
建议车主和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排放达标,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