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的环保工况在近年来 持续改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关键数据和信息:
空气质量
2020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达标天数占比96.4%,较2015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43.2%。
2021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空气优良率为99.2%,实现全年无重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
2023年,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较去年上升了4.1个百分点,全年无重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
水环境质量
2020年,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提升至100%,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5%。
2021年,全区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提升至100%,8个市控以上站位水质全部达到IV类水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6年100%达标。
2023年,鹿城区全区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达标率为85.7%,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和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自2016年以后连续七年全面消除,瓯江山根备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鹿城区成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试验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鹿城区成功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再夺“五水共治”大禹鼎,连续两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县(市、区)。
2023年,鹿城区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63,较2022年提高6位,创5年新高。
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鹿城区完成了51个“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包括无废医院、无废公园、无废工地、无废园区、无废乡村等。
行业污染整治
鹿城区推进后京电镀园区综合整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启用浙江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平台,指导新发证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对超标、数据未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整改。
综上所述,鹿城区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以及行业污染整治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