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的折旧年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体如下:
房屋建筑物:
折旧年限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折旧年限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折旧年限为5年。
电子设备:
折旧年限为3年。
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折旧年限为4年。
因此,环保工程的折旧年限根据设备类型不同分别为5年、10年、20年,具体年限取决于设备的分类和相关税法规定。
建议在具体实施时,结合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税法规定,选择合适的折旧年限,以确保准确计算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