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的排气高度要求如下:
一般要求
排气筒(烟囱)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米。
特定行业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焚烧处理能力<300t/d时,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45米;焚烧处理能力≥300t/d时,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60米。
工业炉窑: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米;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或排气筒)高度还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以上。
电镀: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米,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米。
监测采样孔和安全通道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排放口设置原则
排放口设置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采样孔位置
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环保设备在排放污染物时,能够有效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便于监测和检查。具体高度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特性和环保法规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应行业的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