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环保排放标准因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和排放用途而异。对于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主要标准如下:
污水排放一级标准:
1mg/L,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
污水排放二级标准:
1mg/L,适用于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
此外,对于工业废气排放,主要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相关行业标准,设定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例如:
颗粒物(PM10和PM2.5)的日均排放限值分别为一级标准50μg/m³和75μg/m³,二级标准150μg/m³。
二氧化硫(SO2)的日均排放限值为80μg/m³,时均排放限值为100μg/m³。
氮氧化物(NOx)的日均排放限值为250μg/m³,时均排放限值为350μg/m³。
对于工业噪声排放,标准如下:
第一类白天限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域。
第二类白天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适用于工业园区。
第三类白天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及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建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