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水项目的税费计算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两种。
企业所得税
免征与减半征收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取得的收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
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
计算公式
应缴纳税额 = 污染当量值 × 税率
污染当量值 = 污染物的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数计算
对于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5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于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3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规模化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医院等排放的水污染物有特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
适用税额
具体适用税额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厦门的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五项重金属为1.5元/污染当量,其他水污染物为1.4元/污染当量。
示例计算
假设某企业有一个污水处理项目,其第一年的污水排放量为1000吨,水污染物税率为4元/污染当量。
计算污染当量数
假设第一类水污染物的前5项污染当量值分别为100、200、300、400、500(具体值需查表)。
污染当量数 = 1000吨 ÷ 100 = 10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税率 = 10 × 4元/污染当量 = 40元
建议
企业应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条件,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准确计算污染当量数和适用税额,确保依法纳税。
定期检查和更新污染物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