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兴文县坚定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进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该县先后获评“中国绿色名县”“中国低碳生态示范县”“省级生态示范县”等2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大气污染防治
兴文县打出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切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优良天数率达95%以上,综合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
该县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全力守护蓝天白云。
水污染防治
兴文县实施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该县通过实施防洪抗旱、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改善、河湖管理等环保措施,大力改善了古宋河的环境质量,提升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
兴文县境内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水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95%以上。
环境基础设施
兴文县建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县城垃圾填埋场、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全县12个乡镇的标准化公厕等一大批公共环保基础设施。
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的覆盖率10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生态建设
兴文县实施石漠化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天保工程、植被恢复治理、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等一大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全县森林覆盖率从2018年的52.64%提高到当前的53.51%。
环境监管和执法
兴文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多措并举实施“绿色工程”,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该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至今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44起,处罚金额2501万元。
环境问题曝光和整改
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兴文县开设突出生态环境曝光栏,对全县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曝光,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综上所述,兴文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持续努力以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