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养羊的数量与环保管理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这意味着,只要养羊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没有出现随意排放污水及粪便等污染物的情况,环保部门通常不会介入管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养羊数量过多,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从而引发环保问题。例如,如果养殖数量在150头以上,并且出现了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或者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则可能面临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处罚。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环保政策和规定,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环境保护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养羊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