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猪场环保监管的具体数量标准,存在以下几种说法:
50头以上:
农村养猪50头以上由环保局管。
3000头以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00头以上:
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才属于规模化养殖,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5000头以上:
年出栏5000头猪,无论多大面积,都需要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农村养猪50头以上需要由环保局进行监管。
规模养殖的界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认为年出栏500头以上需要办理环保手续。
对于存栏量较大的养殖场,如3000头以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因此,建议养猪场在达到一定规模时,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符合环保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