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黑龙江省的环保状况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空气质量
2023年,黑龙江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4.2%,优于全国平均值7.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值5微克/立方米。
2022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5.9%,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
2024年1至9月,优良天数比率为94.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
2023年,黑龙江省地表水Ⅰ-Ⅲ类水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松花江干流10个国控断面全部为Ⅲ类。
2022年,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1.3%,与2021年相比提高9.4个百分点。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
2024年1至9月,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2.8%,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
2023年,黑龙江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完成省内101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完成214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100%。
自然生态状况
2023年,黑龙江省高效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推动247个“四类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8.38%。
2022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70.67,生态质量为一类。分布陆生野生动物500种,野生植物2937种。
202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5.25%,森林蓄积量为22.11亿立方米。
治理措施
2023年,黑龙江省强化东北“三省一区”以及“哈大绥”区域联防联控,科学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完成178.9万吨散煤削减替代,淘汰或升级改造303台燃煤锅炉。
2022年,全省整治入河排污口12016个,推动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24年,黑龙江省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高效利用,累计削减替代散煤701.9万吨,淘汰小锅炉8709台,全省新能源建成装机规模2786.5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55%。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自然生态状况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建议继续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