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环保工作自2002年以来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点和数据,展示了黑龙江省环保工作的成果:
2002年
黑龙江省成为继海南、吉林之后国家批准的第三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
安排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546个,拉动配套投入资金21.2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5%。
建成环保模范小区近30个。
2020年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9%,较2015年提高6个百分点。
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分别是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伊春市。
2021年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蓝天常有、青山常在、碧水常流"成为龙江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22年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优良天数比例为95.9%,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3%,同比提高9.4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2023年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94.2%,优于全国平均值7.4个百分点。
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值5微克/立方米。
地表水Ⅰ-Ⅲ类水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2024年
1月至9月,优良天数比率为94.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03户、认定省级绿色工厂173户。
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365台、钢铁改造项目44项。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状况均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趋势。政府加大了环保资金投入,推进了多个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同时加强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
建议:
继续加大环保投入,特别是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上,以保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持续推进绿色化改造和产业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企业发展的“含绿量”。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设,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