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通常设有以下岗位:

污染控制科:

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污染治理和防治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企业排污监督、征收排污费、环保验收工作现场监理等,具有执法权。

环境监测站:

进行污染物(如水、气、土壤)样品分析,出具报告,为环保局技术部门,无执法权。

生态科:

负责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物种保护、生态补偿等。

办公室:

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

开发科:

可能涉及环保相关的项目开发和规划。

档案科:

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宣教中心:

负责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法制科:

处理与环保相关的法律事务和法规遵守情况。

污防科:

可能涉及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环评科:

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新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危辐管理中心:

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理。

环保所:

可能涉及基层环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这些岗位可能因地区和机构不同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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