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通常设有以下岗位:
污染控制科:
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污染治理和防治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企业排污监督、征收排污费、环保验收工作现场监理等,具有执法权。
环境监测站:
进行污染物(如水、气、土壤)样品分析,出具报告,为环保局技术部门,无执法权。
生态科:
负责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物种保护、生态补偿等。
办公室:
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如人事、财务、综合管理等。
开发科:
可能涉及环保相关的项目开发和规划。
档案科:
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宣教中心:
负责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法制科:
处理与环保相关的法律事务和法规遵守情况。
污防科:
可能涉及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环评科:
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新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危辐管理中心:
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理。
环保所:
可能涉及基层环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这些岗位可能因地区和机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