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环保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管理:
负责森林资源、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资源保护:
依法保护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实施全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及荒漠化防治。
自然保护区:
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
生态修复:
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进行评估和修复。
环境改善:
开展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产业发展:
指导发展干杂果、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绿色产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污染控制:
负责林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对污染林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和监督林产品及加工行业的环境保护。
应急处理:
加强对林火的监测和防控,完善火情报告和处置机制,提升林业生产安全水平。
审批监督:
加强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并采取合理的生态补偿措施。
政策规划:
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改革推进:
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承担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鉴定相关工作。
监测评估:
会同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对特定区域进行重点监测,确保林业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这些工作旨在确保林业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