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通常负责管理和监督以下单位:
环境监测中心站: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包括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污染源监测等。
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固体废物防控技术中心):
承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固体废物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等任务。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环境信息中心(陕西省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环境监控工作,包括环境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发布。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包括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和放射性废物的收贮管理。
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
负责放射性废物的收贮、处理和处置工作,确保放射性废物安全。
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负责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包括环境质量评估、生态破坏案件调查等。
排污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环保厅负责确定并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包括水环境、地下水、大气环境、土壤污染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的重点排污单位。
环保产业企业:
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监督和管理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促进企业采取环保措施。
这些单位在环保厅的指导下,共同协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