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环保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手段:
堵塞采样头:
通过堵塞采样头或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干扰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导致监测数据异常。
替换监测仪器:
将监测仪器的取样管插入装有清水的矿泉水瓶中,从而干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篡改监测数据:
通过接导线等方式将分析仪和工控机的数据线连接到可调控电阻器上,随意更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数据。
破坏监控设施:
包括破坏、损毁监控仪器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空调、风机、采样泵及其他监控设施,以及破坏采样管线,损毁监控仪器和仪表。
稀释排放的污染物:
通过稀释排放的污染物故意干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伪造监测数据台账:
企业通过编造虚假数据台账瞒骗环保部门,进行“无中生有”的虚假记录。
删除、修改、增加监控数据:
违反国家规定,对污染源监控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对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造成污染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这些伪造环保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环境监管和决策,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必须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