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这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
《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旨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督管理,旨在保护公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清洁生产促进法》:
该法旨在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发布,旨在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该名录由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明确了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名录,为危险废物的管理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该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成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监督管理。
《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的专项法规,将“千万工程”的理念和工作方法上升为制度成果。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