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在环保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全面取缔网箱养殖:
通过这一措施,瓮安县致力于改善水环境,防止养殖活动对水质造成污染。
整治污染企业:
对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整顿,确保其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物排放。
落实乌江十年禁渔:
为保护和恢复乌江生态环境,瓮安县实施了为期十年的禁渔政策,禁止在乌江及其支流进行捕捞活动。
推行河(湖)长制:
通过设立河长和湖长,瓮安县加强了对河流和湖泊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执法大队的检查:
例如,瓮安经济开发区联合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对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和贵州芭田生态环境工程公司进行了环保检查,确保企业遵守环保规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这些措施体现了瓮安县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行动,旨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乌江等水体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