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粉锅炉的环保要求如下:
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
非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保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或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
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燃烧效率和热效率
燃烧效率≥98%。
锅炉热效率≥88%~90%。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
烟尘(TSP)排放≤50mg/Nm³。
二氧化硫(SO2)排放与油气炉相当,即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氮氧化物(Nox)排放≤500mg/Nm³。
其他要求
各地有关部门要推进落后锅炉淘汰工作。
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要求锅炉在燃烧过程中尽可能少地浪费热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约能源消耗,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这些要求旨在提高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水平,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工业节能减排。建议相关企业和地区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以确保符合当前的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