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未依法申报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具体金额如下: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未依照规定重新报批或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的

罚款金额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1%以上5%以下。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或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或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

罚款金额为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

建设项目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

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并予以公告。

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且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下。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罚款金额为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申报,以避免因违法而受到罚款等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