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纳税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需要缴纳环保税。
应税污染物
环保税主要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
具体应税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4种主要大气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65种主要水污染物,以及固体废物和噪声。
排污行为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需要缴纳环保税。
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例如通过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以及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需要缴纳环保税。
免征环保税的情形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如果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未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可以暂予免征环保税。
但是,如果这些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则需要按规定缴纳环保税。
环保税的征收标准
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征税。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征税。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乘以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征税。
通过关注以上几个方面,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环保税的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