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打包袋的环保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重金属含量限制
包装材料中铅(Pb)、镉(Cd)、汞(Hg)及六价铬(Cr VI)的总金属含量要求为100ppm以下。
禁止使用特定物质
不含PBB(多溴联苯)和PBDE(多溴二苯醚)。
不含OZA(偶氮)。
限制使用邻苯二甲酸盐。
符合环保指令
符合RoHS(限制有害物质使用)标准。
符合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1907/2006(EC)附录XVII中规定的限制条款。
符合《食品接触材料法》(EC)1935/2004中规定的限制条款。
可回收成分比例
到2030年,欧盟市场上所有塑料包装中要含有至少30%的可回收成分。
到2040年,这一比例提升为65%。
包装设计
所有商品制造商的包装都需要被设计成可回收。
废弃物处理与回收
企业必须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安全性要求
对包装材料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可回收包装认证
欧洲市场上接受的可回收包装认证包括GRS(Global Recycled Standard)和EN15343。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包装材料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建议企业在设计和生产打包袋时,仔细遵循这些环保标准,以确保产品符合欧洲市场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