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岗位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内部和外部相关方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遵守。
负责本单位职工食堂、公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环境保护类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负责基建工程环境保护类管理工作,包括签订施工合同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组织对外来基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前的环境保护类交底工作,以及监督施工人员遵守企业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组织开展现场环境保护类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本企业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参与基建工程、食堂、公寓环境保护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协助行政各模块工作落地执行,包括文控文秘、文印资质管理、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会务外联管理等,确保公司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公司接待及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包括对外联络、会议安排、活动组织等。
协助行政类供应商开发及管理,包括供应商档案、分层管理、供应商考核等。
搜集研究各项惠企政策,及时响应支持各大项目和临时突发事项。
礼品仓库管理、盘点,以及部门各类费用报销登记。
指导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对工作中形成的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实物、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规范,便于利用。
组织指导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公厕保洁三大工种作业,并对居民区环境卫生进行作业。
负责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协调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环境保护工作,与政府有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达成相应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采集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例和标准,并保证在本部门的落实。
负责对本部门环境保护设备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并实时记录,实时上报。
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平时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实时总结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激励先进,责备落伍,处分违章违规人员。
配合做好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防备、报告、检查和办理工作。
贯彻落实企业拟订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察。
监察本单位排污申报制度履行状况,确保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负责本单位各生产岗位现场检查,根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若有上述现象发生,实时组织人员办理并实时上报。
负责监察企业给水井、下水道的管理,根绝擅自排污现象。
监察厂区内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车辆等对企业环保存理制度的履行状况。
成立环保设备运行台帐和“三废”排放状况台帐,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放数据的准确记录。
负责企业环保信息沟通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在市环境保护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辖区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并监督执行。
拟定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弄能区划。
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电磁辐射、光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回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
31. 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