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标车 :根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排气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排气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为绿标车。需要检测OBD的车辆
2011年7月1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
2013年7月1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
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柴油车。
总重量14吨及以下的柴油车:
以往采用双怠速法检验,今后除技术原因不允许外,一律将改用加载减速法(工况法的一种)。
小型客运出租车:
以前规定用双怠速法检验,今后也将使用工况法检验。
新购置的机动车:
2019年3月1日起,新购置的机动车需在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前实施环保排放检验,免检车辆和新能源车辆除外。
建议:
轻型汽油车和 柴油车,特别是2011年7月1日后生产的车辆,需要定期进行环保检测,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排放标准。
总重量14吨及以下的柴油车和 小型客运出租车,将采用更为严格的工况法进行检测,以更好地反映车辆在实际行驶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新购置的机动车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进行环保排放检验,以确保车辆符合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