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产品及产能,各线是否存在运营
企业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
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
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
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
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环境质量与监测
监测环境质量
排污许可证管理
环境监测与监察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
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
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
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
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
环保督察方式
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
现场检查
其他方面
党委政府对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
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
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综上所述,环保督察涵盖了企业生产、环保落实、环境质量、突出环境问题处理、环保责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通过加强监督和执法,推动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