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保节能的补贴或奖励金额如下:
农村住宅环保节能补贴
福建省对成片兴建的环保节能农村住宅,按总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绿色补贴”。
工业节能项目奖励
对年节能量达到一定规模且产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值的省工业重点节能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不超过500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通过规范条件的,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节能设备开发应用补助
经认定属于国内首台(套)的节能重大技术设备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属于省内首台(套)的节能重大技术设备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这些补贴和奖励措施旨在推动环保节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