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严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设施检查
调查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类型、数量及特性等情况。
调查生产工艺、设备及运行情况。
检查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的贮存与输移过程。
检查生产变动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检查
排污单位拥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型、数量、性能。
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运行情况、运行记录,是否存在不正常停运情况,是否按规程操作。
检查污染物处理量、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有无违法、违章或直接排污的行为。
检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
排污口设置检查
检查污染物排放口(源)的类型、数量、位置,设置是否规范。
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
检查排污口(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应急响应体系及应急处置设施检查
检查排污单位是否编制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是否配置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
水污染源现场检查
用水情况检查,企业的用水量是否合理,用水工艺和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禁止和淘汰的范围,是否浪费水资源。
设施的运行状态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及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检查,计量装置是否完备。
其他检查
生活污水的治理能力。
非农化及耕地污染检查,包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行为,以及因过量施肥、打药而造成的耕地污染问题。
违规养殖及环保不达标检查,针对养殖占地、贷款及环保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环保督查内容
企业生产情况,包括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产品及产能、各线是否存在运营,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包括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是否涉及造假,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措施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这些内容涵盖了环保严查的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和监控企业的环保合规情况,确保环境保护法规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