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区域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
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特定工业区。
环境敏感区
需特殊保护地区:包括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及重点监督区、天然湿地、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环境、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产卵场、渔场等重要生态系统。
社会关注区:包括文教区、疗养地、医院等区域以及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质量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或者已经接近标准限值的地区。
自然保护区
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护各类较为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生物、非生物资源。
野生动物保护区: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及其自然生境。
野生植物保护区:保护珍贵、濒危的野生植物及其生境。
自然遗迹保护区:保护具有特殊意义的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
科研保护区:代表各典型自然地带的生态系统或某些特殊的生态系统,以及具有国家意义的动植物种类地区。
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为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管理区: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人员,在保护好环境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经营活动。
其他特殊区域
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重要渔业水体: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
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这些水体及其周边环境的文化和历史价值。
这些环保区域类型涵盖了从特殊保护区到一般工业区的不同环境要求和管理目标,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和管理,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