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水体污染
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商业废水和小作坊废水。
举报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
举报企业未取得项目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或未经同意擅自(试)生产。
大气污染
非法排放工业废气、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等物质。
举报企业未取得许可,或者违反许可内容从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活动。
噪声污染
一些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干扰居民的工作和休息环境。
举报企业未取得许可,或者违反许可内容从事噪声污染活动。
固体废物污染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
举报企业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或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
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
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未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排污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
其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内容涵盖了环保举报的主要方面,建议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迅速采取行动,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