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针对景区环保有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
重要资源保护专项基金制
允许景区从其税前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重要资源保护专项基金,用于改善生态环境,且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指导环保工作的基本法律,规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等政策,并且明确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和保护特殊自然环境的责任。
专项行动
实施“大气十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行动,以及建立环保督察制度等举措,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监管
对景区使用重要资源保护专项基金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用于保护景区的重要资源。
绿色发展
积极推广新能源、低碳经济,鼓励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以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景区环保制度
景区内严禁烟火、野炊等活动,禁止向溪流、瀑布等投掷废弃物,保护植被,严禁狩猎、捕鱼等。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法律、资金、监管和激励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景区的环保水平,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