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环保标准主要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层面
北京市、上海市和广州市需要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国五)。
其他城市则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国六)。
地方层面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山东省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
《山东省淀粉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5-2006)。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
《山东省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2005)。
《山东省地方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上、中、下)。
这些标准会随时间进行更新和调整,建议在具体实施时查阅最新的环保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