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
投诉举报书:
包括投诉主体或被投诉主体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具体描述。
身份信息:
真实有效的个人或企业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举报对象:
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
证明材料: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如书面材料、照片、录音、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授权委托书:
如果由他人代为举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据材料:
照片、视频、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有助于证明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承诺书:
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加盖企业公章(适用于企业举报)。
建议您在进行环保举报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以便环保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同时,您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例如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使用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络平台进行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