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行动包括:

冬春季专项执法:

针对燃煤锅炉供热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污水处理厂、“散乱污”企业以及重点风险源、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行动。在重污染天气下,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帮扶。

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等对生态环境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情况,及时消除二次传播隐患。

春季河道清洁行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

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河道内是否存在生活垃圾、柴草垛、废弃物、畜禽粪便等,河道周边是否存在违法排污等。检查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保手续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等。

锅炉整治及烟囱拆除“百日攻坚”: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10蒸吨以下燃煤生产经营类锅炉烟囱进行拆除改造,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主城区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地围挡、物料覆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封闭运输、灌装砂浆、远程监控100%到位,新建住宅一律全装修,新建项目全部取缔厨房油烟直排。

道路扬尘整治:

集中清理交通沿线垃圾,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严查超载及不覆盖、覆盖不严的散料运输车辆,加强路面维修和绿化覆盖,重点道路全面整修,提高路面清洁标准。

黄标车淘汰行动:

淘汰1999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和2006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3.1万辆,在全市范围开展禁行黄标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重卡尾气治理,实现环保、公安部门联网,加强车辆年检。

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重点整治厂区及周边扬尘污染,推进企业料场棚化、仓化建设。

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行动:

全年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严控城市及周边地区擅自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结合全市农村面貌环境改造提升行动,鼓励使用太阳能、沼气、热能等清洁能源,改造提升农村炊事、采暖设施、农业燃煤装置。

市区环境卫生清洁:

组织每日对重点路段进行“深层清洁”,使用高压冲洗车冲洗城市部件,加强道路普扫。

全员执法专项行动:

对辖区内家具、白茬、铸造等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重点区域洒水、建筑工地、餐饮油烟、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等各项管控工作。

“五个专项行动”:

包括持续深化“清村行动”和“清田行动”,提升人居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

“昆仑”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

成功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持续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和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

榆林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三十项攻坚行动方案:

包括兰炭行业整治、清洁取暖改造、国土绿化等16项行动,构建市县两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

河南省环保专项行动:

围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等。

这些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强化执法、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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