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的垃圾分类分为以下几类:

可回收物:

包括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

有害垃圾:

涉及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品,如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

易腐垃圾:

主要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且容易腐烂的物质。

大件垃圾:

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的固体废弃物,重量超过5千克,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

其他垃圾:

指的是除上述四类以外,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如纸尿布、烟头等。

请根据这些分类标准正确投放垃圾,以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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