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保有哪些法案规定

《关于臭氧层的世界行动计划》:

1977年3月通过,旨在保护臭氧层免受破坏。

《维也纳公约》:

1985年3月5日通过,旨在保护臭氧层,禁止使用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蒙特利尔协定》:

1987年9月通过,旨在控制全球耗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量。

《我们共同的未来》:

1987年4月27日公布,全面阐述了人类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并提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战略。

《巴塞尔公约》:

1989年3月通过,旨在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1992年通过,重申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重要性。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2年通过,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特别是气候变暖。

《巴黎协定》:

2015年通过,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合作机制和减排相互支持的合作机制。

《未来燃料法》:

2024年通过,旨在鼓励生产和使用绿色可持续发展燃料。

加州塑料生产者责任延伸和塑料回收立法:

2022年通过,启动生产者责任延伸计划和最严格的塑料减排目标。

这些法案和宣言体现了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共识和努力,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和立法手段,应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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