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项目立项到生产过程中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企业在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根据项目的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程度,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报告书和报告表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登记表只需在国家专门平台填报备案。
排污许可证
企业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填报、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后,才能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有年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后需换发。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后,进行调试并正常后,需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
建设项目在投入运行前需进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特殊情形的手续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或处置的,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
有配备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需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综上所述,企业需办理的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等,具体手续种类和内容需根据项目特征和当地环保要求来确定。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确保手续齐全,避免因手续缺失影响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