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环保节能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提高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从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并明确了节能审查的具体环节和处罚规定。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汽车。
《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四川省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明确处罚标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河南境内黄河河道及其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与利用,强调科学规划、强化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退役费用的预提和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替代了多项旧的技术规范,强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该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
这些新规定和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议企业和个人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确保合规经营和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