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低碳环保采取的政策包括:
控制增量和优化结构:
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发展,鼓励发展低碳环保产业。
加大投入和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投入更多资源,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创新模式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通过创新模式,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依靠科技和技术开发:
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技术:
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减少碳排放。
提高能效和降低能耗:
通过降低能耗和提高能效,减少CO2排放,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技术改造进程。
利用税收等财政金融政策:
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发展。
推广节能环保型机动车:
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高油耗、高排放车辆的发展。
优化城市交通管理: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设置,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绿色消费。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引导绿色出行。
实施“大气十条”等专项行动:
通过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发展低碳经济:
制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低碳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培育全民低碳意识:
通过宣传影响公众行为,鼓励低碳消费,制定相关法规政策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实行低碳消费。
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减排:
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采用先进技术与产品,制定节能采购产品目录,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支持低碳产业、低碳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的发展,落实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
实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节能降碳行动,包括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交通运输节能降碳等。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制定和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手段推动低碳环保发展,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