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实施的一些新的环保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目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
适用范围:适用于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特别是可能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目的: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安全,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
目的:规范柠檬酸工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
目的:规范淀粉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日起。
《稀土管理条例》
目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保障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
目的: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规范绿证和CCER市场。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有效期2年。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
目的: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落实相关实施方案和行动方案,填补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的空白。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2024)
目的:规范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的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要求,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目的:规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的水质指标、采样与监测和安全利用。
实施时间:2024年10月1日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目的:规范排污许可管理,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及相关的监督管理。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起。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目的:规范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起。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 1358-2024)
目的: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起。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
目的:优化水泥玻璃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目的:规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
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日起。
《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目的:规范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