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环保罚款的金额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有不同的标准。以下是部分环保罚款的详细情况:
大气污染超标罚款
超标1微克罚款50万元。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违规使用重型柴油车或非道路自动机械,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未公开检验流程、排放限值、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电话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固体废物污染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罚款2.68万元。
水污染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企业注册资金不同,罚款金额在3000元至5万元之间。
其他环保违法行为
新建、扩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或者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使用燃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茶(浴)炉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逾期不拆除的,对锅炉使用者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茶(浴)炉使用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这些罚款标准适用于不同的环保违法行为,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裁定。建议在具体案例中参照相关法规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来确定最终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