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环保厅有哪些部门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部门包括:

机关党委:

负责厅内的党务工作和党员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处: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工作。

科技标准处: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和标准的相关工作。

污染防治处:

负责污染防治的规划和实施。

规划财务处:

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和财务管理工作。

省环境监察总队:

负责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

办公室:

负责厅内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环境监测和监察处:

负责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

省环境信息中心:

负责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人事处:

负责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

党风廉政工作:

负责厅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青海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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