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环保部门包括: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全市的环保工作,包括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环境规划等。
广州市各区环保局:
包括海珠区、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等,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广州市各镇环保所:
负责各自镇内的环保工作。
广州市及各区镇环境监测站: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
环保监测大队: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
环境研究所:
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负责环境监测工作。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
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负责环境监察工作。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负责环境信息化工作。
广州市环境治理投资中心:
负责环境治理投资工作。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
负责环境保护技术设备的管理和服务。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包括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广州市的环保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和管理。建议您根据具体需求和问题,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咨询或联系。